机构设置
中共商丘市委老干部局,根据《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、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商办〔2018〕75号),中共商丘市委老干部局(以下简称市委老干部局)是市委主管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工作机关,为正处级,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。
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以及市委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、规定。
(二)指导落实全市老干部政治、生活待遇各项政策规定;负责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和增加护理费、调整离休费等审批工作。
(三)抓好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,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;承担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四)负责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,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。
(五)负责市厅级离退休干部出席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,开展调研参观考察、走访看望以及通报工作的组织服务工作。
(六)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老干部医疗和健康管理的规定、办法,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。
(七)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、活动阵地建设,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。
(八)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信息、宣传指导工作,办好老干部工作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手机客户端、《商丘老干部工作》等自办媒体平台。
(九)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老干部工作经验规律,探索老龄化问题应对举措,促进老干部工作与老龄事业融合发展。
(十)做好我市离退休干部外出参观考察、慰问看望易地安置(异地居住)离休干部的组织服务工作,做好外地老干部工作部门来商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、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等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。(十一)按规定慰问看望老干部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逝世后丧事处理有关工作。
(十二)指导全市老干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。
(十三)指导全市老干部教育工作。
(十四)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机构设置:
(一)办公室(机关党委)